遛狗、釣魚、挖菜、折花……各大公園對不文明行為罰款開始動真格兒的了南湖公園昨天開出首張罰單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違規騎自行車的年輕人的家人來公園交罰款 本報記者 吳廷 攝
    禁止攜寵物進入公園。
    禁止在非指定區域游泳、垂釣、滑冰(雪)、宿營。
    禁止採挖植物及果實、攀折花木、損毀草坪,捕捉、恐嚇、傷害動物或者在非投喂區投喂動物。
    禁止翻越圍牆、欄桿、綠籬,禁止隨地吐痰、便溺,禁止亂扔垃圾、雜物。
    此外,取土、採石、挖砂,燃放煙花爆竹、營火、燒烤、焚燒枯枝落葉;游商兜售、商品展銷、擅自發放傳單、賣藝、募捐以及商業性表演也都被禁止。
    以上這些,都在2013年11月1日施行的《長春市公園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昨天,南湖公園據此開出首張罰單。
  看到執法車 騎車立馬變推車
    昨日13時許,長春南湖公園執法部門開執法電瓶車順著環路巡查,在一片小樹林里,幾位老人在挖土,見到執法人員過來,扔下手中工具跑開了。
    繼續前行,三位騎著自行車的年輕人見到有執法車,立馬下車推著自行車前行。執法人員告知他們違反了《長春市公園條例》,要到公園管理處接受處罰。“我們是高三學生,馬上要高考了,本想騎車到公園裡轉轉放鬆一下。剛進入公園就看見了禁止騎自行車的條幅。但已經騎進來了,就想轉一圈就出去,以為不會被髮現。”其中一人說。
    在南湖公園西半環轉了一圈後,執法人員又發現一對情侶私自擺攤兒並帶著一隻小狗。“他們違反了兩條違規行為。一個是違法經營,另一個是遛狗。”執法人員說,《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禁止攜犬進入的公共場所中包括公園。違反規定的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養犬證》,沒收犬只。
    隨後,執法人員又發現一個騎自行車的違規者,執法人員將人和自行車帶回管理處進行處理。
  首張罰單出爐
    記者昨天上午在公園踏查,發現多人有遛狗、撈魚、騎自行車的違規行為。“我們公園有執法資格的人員近20人,都是經過培訓的。但園區面積較大,在管理上力量略顯不足。”南湖公園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汲陽男表示。
    “但即使抓到違規者,處罰也是一個難題。”正如執法人員所說。昨天,首張罰單的出爐也是幾經周折。
    在公園管理處,三位高中生自稱沒錢交罰款。擺攤兒、遛狗的違規者也以沒帶錢等理由拒交罰款。直等了半個小時,後來被髮現違規騎自行車的年輕人的家人來到管理處,交了50元罰款。
    《長春市公園條例》施行後,首張罰單正式出爐。
  各公園都將進入處罰階段
    昨天,長春市園林綠化局公園管理處負責人表示:“《長春市公園條例》出台後,園林局決定分兩個階段推行。
    第一步是2013年11月1日到今年‘五一’,主要以批評、教育為主。‘五一’之後,推進落實公園管理條例,對公園裡遛狗、挖野菜等不文明現象進行整治。隨著公園條例的實施,長春市公園的管理水平將會在現有程度上越來越高,給老百姓創造宜游宜賞的生態環境。”
    記者聯繫了長春其他幾個公園瞭解到,各個公園都將開始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本報記者 邢程 實習生 於潐  (原標題:南湖公園昨天開出首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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